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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介 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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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设置营口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直属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农机发展方针、政策和行政性法规,拟定农机行业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三、贯彻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实行管理,受理农机驾驶证的申请、考试和核发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和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及认证管理。 六、负责组织农机修造和燃料供应网络建设;负责农机行业统计,发布农机行业有关信息。 七、负责组织新型机具的引进、研制,以及农机新技术的普及、推广工作;指导行业对外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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