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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办公室
组织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税收政策; 营口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是市级综合性科技情报研究部门,在科技信息的搜集、整理、加工与传递,科技情报的调研与咨询,现代信息网络建设与开发利用等方面,发挥着全市科技信息中心的作用。
本所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先进的信息服务手段、畅通的信息渠道和网络系统,多年来为我市的科技进步与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本所是国内沿海开放城市科技信息网和东北地区市地极城市科技信息网的成员单位,与国内外一千多个信息机构、大专院校和科研所保持着长期地、广泛地科技与经济信息的业务联系。目前利用现代化的通讯手段,连接了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中国互联网(CHINANET)和辽宁省科技经济信息网(LNINRT),可与世界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信息资源进行勾通和交流,国内实现了跨地区、跨行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通过信息网络广泛的资源,可及时、准确地为我市各级领导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大量的科技与经济等信息。
本所现有人员25人,其中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3人。下设调研室、信息开发室、检索翻译室办公室和科技信息咨询服务部等五个业务部门。 所内藏有各种中外科技期刊,内部资料和专业书籍2000多种3万余册,中外科技录象资料片100多部,配有现代的通讯手段,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先进的摄录象制作设备电影放映设备和完善的复印、印刷设备等。
营口市科学技术顾问委员会 营口市科学技术顾问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营口市科学技术顾问委员会(简称科顾委)是市委、市政府对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提供咨询参与论证、决策、服务的顾问咨询机构;是各界有代表性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参政、议政的重要组织形式,隶属市委、市政府领导,由市科委代管。 第二章 任务和职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工作方式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三条为保证科顾委活动正常进行,每年由市财政部门按预算拨款,做为科顾委的业务经费,由科顾委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审批,科顾委办公室按规定使用。
营口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为促进技术成果商品化和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需要,我市成立了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实践证明,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在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我市技术市场繁荣、以产学研为主体的科技协作、转化科技成果、促进生产力发展等方面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一、基本情况 营口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隶属市科委。成立于1983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1998年经市编委批复,成立营口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与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一套机构、两块牌20子。此外,市科技交流中心还以市科委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的名义,承担市科委对全市技术市场的管理工作。因此,目前市科技交流中心实际上存在三块牌子,既:营口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营口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科委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市科技交流开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及市科委的领导下,背靠政府,面向企业、乡镇、社会,发挥科技系统和技术市场的优势,为促进科技成果象现实生产力转化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其工作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科委工作的延伸和补充。 二、职责范围 (一)、科技成果转化与生产力促进工作1、参与科委与行业系统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跟踪服务。包括火炬计划、星号计划、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等项目的推广与示范;2、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中间试验、工业化规模试验的协调与服务;3、组织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我市的企业、乡镇进行产学研合作和横向联合,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诊断; 4、围绕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开展技术中介服务与咨询服务。承办综合性技术交易会; 5、为全市提供技术成果需求、技术人才交流等方面的服务。 (二)、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我市技术市场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监督实施;2、负责技术合同认定、奖酬金审批工作;3、负责培训、考核技术市场的管理、经营人员及审核认定技术经纪人的资格; 4、负责技术市场和民营科技企业的审批、认定和管理;5、负责技术交易会审批,组织协调技术贸易活动;6、建立、管理技术市场发展基金;7、负责技术市场、民营科技企业的统计工作; 检察技术贸易活动,依法处罚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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