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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市社:“供销+基金”不断夯实为农服务根基

        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自2010年以来,山东省滨州市供销合作社不断建立完善运行管理监督体系,积极拓展基金投资领域,提升为农服务质量,有效助推了乡村振兴。目前滨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合作发展基金规模近10亿元,走在全省系统前列,率先实现市县合作发展基金设立全覆盖。

        以科学规划“统”,做大做实合作发展基金。滨州市社及县级社相继出台了《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谋划实施“一制定一设立一先行全覆盖”总体规划,即未设立合作发展基金的县级社,督促制定管理办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发展路径;已成立并运营的县级社,抓紧设立合作发展基金专户,开展规范征收运营。邹平市社作为示范县级社,鼓励先行先试、典型引路,全面构建起规范化、系统化的合作发展基金全覆盖发展格局。今年初,滨州市社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合作发展基金工作的通知》,从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综合能力出发,扎实推进涉农资金、社有资产统筹整合工作,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各种涉农资金、闲置社有资金和闲置社有资产盘活变现,统一纳入合作发展基金账户池,同时每年注入不低于20%的社有资产净收益,循环使用期限不超过3年,力争5年内经济基础好的县级社资金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经济基础薄弱的县级社不低于300万元,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坚实的金融保障。

        以政企支持“促”,凸显为农服务导向。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滨州市社先后组织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全市合作发展基金现场推进会,宣传推广各县区经验做法。滨州市社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社链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与市农商行、市农担公司签署战略协议,授信3家县级社贷款额度5.5亿元,与省农担公司、兴业银行滨州市分行建立“社银企”三方联动机制,融资服务金额为5296万元,有效解决了社有企业融资难题。滨州市社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扩大特色农业保险覆盖,全市投保农险面积6.5万亩、保额5900余万元,惠民县2.2万亩玉米收入保险试点获得成功。

        以资金项目“聚”,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为提高市、县两级供销合作社在基金业务中的参与度,提升基金专业化管理水平,滨州市社以市财政入股的200万元专项资金为撬动,联合邹平市社组建滨供农业服务公司,走出了“财政资金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的改革新路。2022年,滨州市社着手全资注册成立滨州供销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由市财政扶持600万元、市社认缴3000万元、市社本级提取20%社有资产收益注入合作发展基金,进一步密切了市、县两级利益联结,保障了基金可持续性发展,促进了系统上下贯通。

        以典型示范“带”,激发改革发展动能。在滨州市社的示范带动下,截至目前,全市系统累计使用合作基金9.4亿元左右,支持20个基层社建设为农服务项目,多个县级社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基层社建设,逐步形成“钱往基层用、政策往基层倾斜”的工作导向。邹平市社发挥合作发展基金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组建梁邹农业发展集团,实施“1+4”(1是党建引领,4是“农户+合作社+供销社+金融”)土地合作经营,走出一条村集体增收、村民致富、基层社发展新路径。沾化区供销合作社借力合作发展基金,先后投资2.5亿万元建设县乡村三级商贸流通服务网络,有力助推全区组织体系、服务阵地和经营网络建设。

        以规范管理“抓”,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滨州市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基金管理办法,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体系,综合运用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手段加强监督,防范风险。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合作发展基金相关制度规定,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格落实县级社基金运营专户管理,由理事会安排对口科室对基金的资金拨付进行动态监管,并定期上报基金运行情况,确保风险可控。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作者:       时间:2022/11/4 20: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