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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市社: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十代”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湖南省湘潭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抢抓综合改革整市推进契机,创新性开展代育、代耕、代插、代防、代管、代收、代烘、代储、代加、代销“十代”服务,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打造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湘潭模式”“湘潭样板”,为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打开了一片全新的天地。

主要做法

以“政策支持”为重要导向。湘潭市委明确供销合作社牵头落实“十代”服务,专门出台粮食生产“十代”服务的实施意见,全面动员、全力行动,实现全市涉农乡镇土地托管中心全覆盖。由供销合作社参股的主体牵头,积极吸纳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托管中心投资建设,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分工,积极整合优化各类要素资源,促进土地、资本、技术、农资等要素自主有序流动,进一步提高农化服务要素配置效率,打造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引擎。

以“平台构建”为重要抓手。市级层面通过市社社有企业湘潭市惠农农资公司整合区域内农资、农机、种业、植保、粮食、米业等经营主体搭建市级为农服务平台,统筹全市土地托管中心建设,制定《土地托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负责全面实施粮食生产“十代”服务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县级层面通过县社牵头整合社有企业和社会资源等组建县级惠农服务平台,作为县级土地托管服务总中心,具体承担区域内各乡镇土地托管中心建设。乡镇层面通过“土地托管中心+农合联”的模式,有效串联起粮食生产“十代”服务,打造集生产、供销、信用等生产生活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村级层面通过推进“村社共建”,有效引导农民将土地要素集中,与乡镇土地托管中心、种田能手、科研机构等开展业务合作,把村级供销社打造成为全面实施粮食生产“十代”服务的前沿阵地。

以“土地托管”为重要载体。明确县级党委、政府建设土地托管中心的主体责任,通过整合涉农资金或安排财政资金,由县级供销合作社按程序以股权方式投入,用于实施具体项目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土地托管中心38个,实现托管服务面积30万亩,年内将实现全市45个乡镇土地托管中心全覆盖。通过土地托管“十代”服务模式,实现了每亩成本降低15%,农民每亩收入增加200元以上,稻谷质量普遍达到国家三级以上,高档优质稻面积逐年增加。

以“模式创新”为重要手段。市、县惠农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作用,依托土地托管中心探索创建农机、植保、农资采购、农产品销售等服务联盟,并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不断创新以“两头在企业、中间在农户”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针对粮食生产全产业链构建全服务链,推动土地托管中心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电商平台、商超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开展合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产后加工、包装、仓储、物流、销售等环节服务。

存在的问题

经营方面的困扰。一是抗风险能力弱。土地托管中心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抗击风险的能力弱,一旦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决策失误,易造成严重损失。二是生产经营水平不高。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人才不足,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文化水平偏低,技术力量不够,市场经营水平不高,不适应新时代农业生产经营的需要。三是政策服务体系不健全。各级各部门更重视产前、产中服务,对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重视不够。

资金方面的掣肘。一是实力弱。土地托管中心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处于起步阶段,实力还不强,资金短缺。二是融资难。缺乏抵押物,可作抵押物的固定资产价值低,可贷款额度太小,贷款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土地方面的制约。一是土壤污染问题。南方土地重金属污染虽然正在综合施策大力整治,但由于防治成本高、难度大等原因,短期内难以解决问题。二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不少地方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防洪与排涝能力不强,机耕道建设滞后,不适应大中型农机下田作业要求。三是耕地碎片化制约发展。湘潭普遍存在承包土地连片化程度不高,分散耕种状态较多,土地的经营权分散,不利于连片调整、整体推进,农户对土地托管的认知程度也不同,导致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小。

对策建议

“三个带动”,提高“十代”服务社会影响。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了解土地托管运作模式,认识土地托管带来的益处,逐步消除对土地托管的顾虑,积极主动参加到土地托管中来。二是着力引进和培养一批实力雄厚、经验丰富、运行良好的土地托管中心和市场经营主体,重点支持和打造一些基础条件较好、发展势头良好的乡镇片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让更多的市场主体、乡镇村、农民参与和支持“十代”服务发展。三是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原则,分阶段、有步骤地统筹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切忌急躁冒进,坚决防范系统性风险,确保“十代”服务有序发展。

“三大扶持”,促进“十代”服务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政策资金扶持,扩大农业补贴范围,综合运用税收、奖补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金融支农力度,积极解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加强项目资金扶持,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真正赋予供销合作社支配项目资金的职权,切实支持“十代”服务发展。三是探索符合当地农村经济特点的担保抵押方式,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稳步推进土地托管合同、农机农具、土地权属等抵押贷款试点,支持供销合作社与银行合作开展委托贷款、供应链金融等,为托管主体开辟新的融资渠道,着力解决贷款产品单一、周期短、审批慢等问题,切实解决融资难题。

“三条措施”,改善“十代”服务基础条件。一是土地整治措施。一方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持之以恒加强耕地的镉污染治理,不断改善耕地土壤;另一方面,经营主体要通过良种选育、水肥管理、种植结构调整等科学种植技术综合施策,打造优质的高标准农田,严格土壤风险管控。二是兴修水利设施。整合农业、水利项目资金,加大对“十代”服务重点乡镇片区的投入,大力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三是增加仓储设施。依托土地托管中心建设5000吨—10000吨的标准仓储库,为更多种植大户提供代储代销服务,防止因市场化价格波动大造成农户手上的稻谷低价销售,确保农户种植的合理利润。

“三项服务”,解决“十代”服务后顾之忧。一是强化科技支撑,着力解决生产技术落后的问题。进一步调整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加快适宜机械化生产和优质、高产、多抗、广适水稻新品种选育推广,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加速适合规模化作业农机装备研制,推动先进农业科技成果更好更快地应用于生产。二是强化保险兜底,着力解决抗风险能力不强的问题。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产品设计,拓宽涉农保险覆盖面,合理提高理赔标准。加强对保险经办主体的督导与考核,倒逼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真正发挥农业保险“保障”“兜底”的作用,为土地托管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后盾。三是强化人才支持,着力解决人力人才不足的问题。一方面,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的作用,调动其积极性,发掘优质资源提供人才技术服务;另一方面,通过人才引进、加强培训、技术推广等,大力培养水稻种植从业人员,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更好地服务农业农村发展。

来源:中华供销合作网      作者:       时间:2021/8/3 13: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