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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供销社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营口市供销社2019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营口市供销社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市供销社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19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表
十、2019年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表
十一、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供销社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分  营口市供销社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供销合作社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
(二)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统筹制定好全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的发展规划及组织相关工作的实施。
(三)负责制定全市供销社系统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做好营口市农村经济信息网(益农信息网)的网站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网络功能开发及信息的整理、发布等工作,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四)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做好全市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组织、协调、统计及开展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配送工作。
(六)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双线运行服务体系。
(七)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组织建设,推进基层社改造,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教育培训和科技服务。
(八)做好本级社有资产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创新服务方式,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和农村土地流转。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营口市供销社为一级预算单位。设5个内设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一)理事会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事务;负责机关文电、督查、会务、机要、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工作;承办机关材料综合、信息综合、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党委会会议记录、纪要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四防”安全工作。
(二)资产经营管理科
负责市社机关、益农信息中心经费预算、决算的编报和财务管理工作;市社机关、益农信息中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作;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计划的安排和落实工作,履行市社出资人代表职责;系统会计报表汇总、编报和财务分析上报工作;指导市(县)区供销社的财务管理和改革工作;市社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接待和处理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
(三)合作社指导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系统综合改革、基层社建设;指导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新型农业专业化服务体系、科技推广、食品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负责本系统计划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农业生产资料的统计、调研和情况上报工作;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和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指导全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四)信息科
负责制定全市供销社系统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益农信息网”网站的开发建设、维护、安全管理及信息整理发布等日常运行工作;对各市(县)、区工作站进行业务指导及考核评比等工作;乡村服务站建设、规范及各级信息员等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抓好对网络用户市场的开拓及相关指导等工作;农事企业、名优农产品的网络宣传推介等工作;机关计算机局域网的维护工作;市直出资企业基本情况网上发布工作;负责系统电子商务工作。
(五)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干部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各出资企业党建工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各出资企业做好离休干部、“三方面人员”服务工作;出国(境)相关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好市直系统普法、宣传等工作。
 
第二部分  营口市供销社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供销社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营口市供销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87.8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87.8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0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均0万元。
(二)支出预算287.8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74.4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01.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67万元);项目支出13.39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无政府采购预算,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营口市供销社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9.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营口市供销社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营口市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7.3万元,与2018年无变化。其中: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招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6.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营口市供销社2019年无资本性支出安排。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营口市供销社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来源:营口市供销社      作者:       时间:2019/1/30 1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