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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2日至12月12日(由于疫情原因巡察工作延长至2023年1月12日),第二巡察组对发改局进行了巡察。3月13日,巡察组向发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够。2022年,发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未按照《学习贯彻党的第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未组织开展有深度的学习研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已于2023年3月28日进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研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二是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1-4月共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

2.关于“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精神不到位。对市发改委下发的《关于省发改委召开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视频)的报告》(营发改[2021]169号)文件,仅在班子成员和个别科室主要负责人之间进行了传阅,没有召开全局会议进行传达学习。”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善规范管理制度,制定《鲅鱼圈区发改局文件传阅制度》,从制度上确保上级文件精神的得以贯彻落实。二是对中央、省、市各项有关会议精神及时召开我局全体机关工作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做好贯彻落实。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2020年、2021年个别班子成员未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报告。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到位。查阅发改局党组会议记录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内容过于简单,分析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现已完成班子成员2022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审阅,并确保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中。二是现已制定《营口市鲅鱼圈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营口市鲅鱼圈区发展和改革局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并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高质量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

4.关于“对经济指标的分析研判尚有不足。作为统筹协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协调部门,对经济运行风险研究不够,应对措施不多,导致2019年全区经济指标有未完成项目。如:2019年1-10月及全年绩效考核工作情况通报显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等绩效考核指标未完成,被营口市考核平台亮了红灯。”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2023年经济发展指标计划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印发《中共营口市鲅鱼圈区委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鲅鱼圈区2022年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计划安排>的通知》(鲅委办发[2023]2号);二是2023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全力以赴抓发展、谋突破、促振兴,全区经济运行整体好转。1-4月,全区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9.64亿元,增长3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5亿元,增长22.6%,其中,税收收入11.09亿元,增长6.5%;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2%。

5.关于“落实制定国家新能源发展规划工作深入调研不够,对我区的实际发展状况掌握不全面。在制定我区《2022-2025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时,只是片面的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没有真正的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导致该规划第一稿在2021年12月30日的区长办公会上未通过。截至巡察进驻时,该规划仍未出台。”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我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深入现场调研,掌握一手资料,现已完成《2022-2025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并报至区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待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按规划实施。

6.关于“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2020年区发改局作为全区项目管家专项行动开展的牵头单位,在行动开展过程中,未能按照《辽宁省发展改革委项目管家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每月至少服务项目进行1次沟通交流,每季度至少赴项目单位开展1次实地调研,开展实地服务,导致部分项目不能及时入统。如投资 2000万元的信义玻璃(营口)有限公司SCP脱硝设备提标改造及备用脱销系统项目,因与项目建设单位沟通较少,也未能达到每季度至少赴项目单位开展1次实地调研,导致项目延期一个月纳入统计平台。”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增强主动服务企业意识,坚持每月至少服务项目进行1次沟通交流,每季度至少赴项目单位开展1次实地调研。围绕计划新开工项目加强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开工后第一时间将项目纳入统计平台,为全年固投及项目建设打下坚实基础。2023年1-4月份入库建设项目29个,同比增长190%,其中亿元以上项目3个,5000万以上项目4个。

7.关于“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有差距。对照营口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项目管家精准帮扶的通知》要求,发改局党组没有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基石,为企业提供“店小二”式服务。如:亲和源康养中心项目于2019年开始建设施工,截至目前4栋主体已建成并投入使用,2栋主体已封顶,但项目所需道路及给排水、雨污水等综合管网在周边并无配套,影响建成部分的使用。发改局在帮扶中与相关部门主动协调不够,导致该项目配套建设至今仍存在动迁问题需要解决,未能帮助项目建设打通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全面落实“项目管家”服务机制,积极开展项目管家专项行动,一是成立项目工作专班,主动靠前服务,深入项目现场跟踪调度;二是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抓到底”原则建立管家团队,加大协调力度。3月9日下午,区长管尊旭率发改局等部门调研一季度项目开工情况,其中深入亲和源项目现场调度有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现场逐一交办解决,并要求要加快推进,因企施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8.关于“信息公开不及时,发布数量少。《鲅鱼圈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发改局应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对“粮食、蔬菜、禽畜、水果、农资等市场价格及价格监测分析信息”进行公开,且每月更新不少于2条。调阅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发现,发改局党组2022年1-11月仅发布7次信息。”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按照要求,更新信息数量。价格信息发布量每月不少于2条,2023年1-4月,共发布价格信息10条。

9.关于“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根据“三定方案”,发改局承担“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职能。巡察发现,发改局未按照《营口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营政办发[2019]10号)文件要求,将相关执法信息和结果向社会公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主动公开执法信息,主动将相关执法信息和结果向社会公示。建立完善《鲅鱼圈区发改局行政执法全历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执法检查记录、音像记录等方法对询问取证、行政裁决、送达执行、归档治理等行政执法整个历程进行全程记录。增强执法装备配置,为了推进全历程记录执法工作。我局购置了两台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一部高清摄像机,做到凡是执法检查必须保证随身佩戴摄录设备,增强执法历程记录工作。

10.关于“采购制度执行不严。2020年4月区发改局购入办公桌一张,价值1290.00元,未办理资产购置审批。”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制度文件,下一步将严格依照政府采购制度进行政府采购。

11.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2021年7月区发改局购入铁皮柜1个,价值600.00元,椅子2把,价值960.00元,资产购置审批表中显示,上述资产已通过资产购置审批,但未将其计入固定资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工作人员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将该两项固定资产补录财务系统和固定资产系统。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资产通过资产购置审批后及时计入财务系统和固定资产系统。

12.关于“组织程序不严谨。查阅资料发现,2022年区发改局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顺序颠倒,支委会选举支部书记会议在前,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议在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换届,按照先选举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后在委员中选举支部书记的程序规范换届。

13.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2022年3月4日发改局机关支部换届选举记录不详细,没有记录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监票、计票等选举流程;2021年党支部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记录混乱,召开了两次党员大会;2021年11月接收预备党员转正先召开党员大会,后召开支委会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按照党支部会议记录规范进行记录,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清楚。召开党员大会时,须写清参加大会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各多少人。对会议中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必要时应在会上宣读,如有出入和差错,当场更正。会议记录本应专本专用,并应由书记或副书记妥善保管。每次使用后,支部书记要认真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保管。每本使用完后,及时归档保管。

14.关于“党费收缴不严格。发改局机关党支部2020年10月21日接收一名同志为预备党员,查阅党费收缴记录本发现,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发改局机关党支部未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时收缴该同志的党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二是收取该同志补缴党费327.1元。三是以后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定期、按时收缴党员党费。

15.关于“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发改局有11名党员组织关系在区社会投资与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不能参加发改局机关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教育培训等工作难以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按照《流动党员管理办法》要求,按程序做好流动党员接收工作。现区机关工委已下发《关于同意建立中共营口市鲅鱼圈区港产城融合发展研究中心支部的批复》(营鲅直工委〔2023〕79号),正在按照组织程序接收11名流动党员。

16.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严格。《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九条规定“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截至目前,发改局机关党支部2022年谈心谈话尚未开展。”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按照条例开展谈心谈话。

来源:鲅鱼圈政府网      作者:       时间:2023/7/6 16: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