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热门关键字:畜牧业 特养 淡水养殖 海水渔业更多>>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的组成结构、权力机构和行使的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批准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五)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六)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七)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八)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作者:       时间:2014/6/15 16: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