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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供销社受理信息公开申请说明


        一、受理机构

       
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17-2873423;传真:0417-2873411;
  电子邮箱:yk-gxsh@163.com ;
  通信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10号;
  邮政编码:115000。

  二、申请的提出

  向市供销社申请信息公开事项,应填写《营口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点击下载)。
  1、每张申请表申请一条政府信息,尽量详细、明确地描述所需政府信息的特征,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等;
  2、公民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申请的附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申请的附件;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录本栏目,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连同附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4、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连同附件邮寄到营口市供销社,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1、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未主动公开,经审查可以公开的,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省供销社负责的,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关的名称;
  5、申请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信息不存在;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来源:营口市供销社      作者:       时间:2018/7/23 15: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