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营口有礼”主题活动,引导和规范市民文明礼仪行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促进精神文明法治化、常态化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开展促进营口有礼行为立法工作。为了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市民参与立法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面向全市人民征集相关立法建议。
一、征集时间
2018年9月10日—2018年12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一)法规的名称。
(二)应当倡导的文明礼仪行为。
(三)在机关、校园、家庭、窗口、企业、网络、旅游、交通、乡村社区、公共场所等领域应当建立的文明礼仪规范。
(四)应当禁止的违反文明礼仪的行为。
三、通讯方式
立法建议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电话(传真):2656209
电子邮箱:ykrdfgw@126.com
通讯地址:营口市辽河广场2号
邮 编:115000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