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业兽医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需要报告的执业活动主要包括兽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行为规范的情况;按照当地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参加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活动、履行动物疫情报告、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以及兽医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动物主人表扬和投诉的情况;在本行业继续教育、参加培训等情况。在市农委医政科的督促下,截止3月末,全市共30余个注册兽医师提交了执业报告。市内辖区现有的2个动物医院,12个动物诊所中的17名注册执业兽医师全部认真填写并提交了上年度的执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