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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近三千家餐饮单位实现“明厨亮灶”

        12月2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近3000家餐饮单位完成了“明厨亮灶”建设,超额完成了年度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明厨亮灶”是指餐饮服务单位将操作间、凉菜间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通过直观形式或视频方式予以展示,使“后厨”可视、可感、可知。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目的在于从源头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把控。

        据市食药监局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共有39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完成了明厨亮灶工作,完成比例100%;特大型餐饮单位11家,大型餐饮单位122家,中型餐饮单位932家,小型餐饮单位1074家,微型餐饮单位36家完成了明厨亮灶改造,规模以上餐饮完成比例达到65.20%;有大中专学校食堂7家,初高中学校食堂52家,九年制一贯制学校食堂33家,小食堂食堂66家,托幼机构食堂320家完成了明厨亮灶工程,完成比例达到82.1%。有4家集体用餐单位在建设规划阶段就采取了明厨亮灶的设计规程。

来源:营口日报      责任编辑:       时间:2016/12/6 14: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