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对辽宁省最新修订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制定的《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发布。《条例》和《规定》于8月8日正式公布,是目前指导我省营商环境建设的两部关键性地方立法。
2017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随着工作的深入推进,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决定在2017年《条例》基础上重新修订营商环境立法。省营商环境建设局于3月份启动,历经6个月时间,最终形成修订后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辽宁实际和“最多跑一次”工作的客观需要,制定《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
新修订的《条例》和新出台的《规定》以打造发展环境最优省为目标,体现了辽宁特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贯穿始终,将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体制机制的创新要求贯穿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
《规定》以构建“一清单”“一平台”“一标准”“一承诺”的“四个一”管理模式着力打造最优政务服务通道。新修订的《条例》同时实现了五个“更加”,即涵盖范围更加广泛、清单式管理更加规范、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权责更加明晰、法律责任更加全面。《条例》不仅规定了破坏营商环境的相应处罚,还制定了容错的免责条款,明确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深化改革中敢于担当,工作中出现失误,但符合有关条件的,免予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