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热门关键字:畜牧业 特养 淡水养殖 海水渔业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益农时讯国内农业

《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发布

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近日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今年,三等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15元、120元、126元和130元。在规定的执行区域和时间内,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上述价格时,即可按程序启动预案。执行预案收购的粮食,应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相邻等级之间的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四等及以下的粮食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

  根据预案,小麦预案执行区域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执行时间为当年6月1日至9月30日;早籼稻预案执行区域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5省(区),执行时间为当年8月1日至9月30日;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预案执行区域和时间为: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8省(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1月31日,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当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末。

  启动预案地区,当市场收购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要及时停止预案实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       时间:2018/5/21 14:52:00